丁一元律师,广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诉法规定了只要是在审理中的案件的当事人有需要都是可以寻找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帮助自己解决诉讼中的问题,尤其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被告人为了让自己的罪行或者清白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同肯定对此有很大的需求。那么,刑诉法被告人委托人可否聘请
一、刑诉法被告人委托人可否聘请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才是诉讼代理人。
二、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三、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上述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是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者监察员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1.律师在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不得担任。
一般来说如果在诉讼中的地位处于被告的话就不能找委托人还是应该寻找合适的辩护律师代替自己进行诉讼,而此时的律师组委辩护人必然会帮忙收集证据然后争取为被告减少刑罚或者摆脱莫须有的罪名。
如何选择非法集资案辩护律师
首先是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再看律师能否厘清该案件,看是否有辩护空间。最后,看其是否是资历深,办理过非法集资,平台犯罪等类型的案件辩护。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选择辩护律师方式在于确定谁的辩护能力更高,谁能够快速找出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所以处理案件的第一步就是找到适合的辩护律师,从而保证自己的真实利益。另外当事人应当将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各个小的细节都高速给辩护律师知道,从而方便解决问题。